来源:今日青州网 时间:2012-03-20 15:12:17 |
内容摘要: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宗地统一编码工作,从此可以使农民告别“有地无权”的历史,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也有了“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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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宗地统一编码工作,从此可以使农民告别“有地无权”的历史,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也有了“身份证”。
据了解,由于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和农村集体土地权能残缺,导致当前城乡土地不能“同权、同价、同市”,严重制约了城乡统筹发展。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就是查清农村每宗集体土地的基本情况,核定所有权、使用权权属界限、界址。进行确权登记,把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并发放所有权证。
这次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是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工作将分两个时间段进行:6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今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编辑:jrqz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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