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职能 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柴浚川答本报记者问
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2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这个年主题的含义是什么?我市是怎样贯彻落实的?带着这些问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走访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柴浚川。
记者:2012年3·15维权的主题是什么?
柴浚川: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2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
记者:“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是什么?
柴浚川: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2年主题为“消费与安全”,其涵义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记者:去年,我市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那些成效?
柴浚川:2011年以来,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在
青州市委、市政府及潍坊市工商局、潍坊市消协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协会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服务意识,加大维权力度,扎实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健全完善维权体系,维护市场消费安全。倾力打造“12315”执法服务品牌,不断提升“12315”维权效能,继续开展“12315”进社区、进乡村、进景点、进超市、进市场“五进”活动,建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消协联络站1060个,维权网络实现无缝隙覆盖,处理投诉更及时,维权成效更显著。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事项10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
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全方位开展打假治劣行动,先后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夏季饮料市场整治、“双节”旺季市场治理以及“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傍名牌”、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与茅台酒业、帝王洁具等企业开展联合打假行动30余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全年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00余起,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大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维权水平。积极开展宣传法律法规、弘扬维权先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使消费者知法用法、科学消费,使经营者文明诚信、守法经营。设立消费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完善消费者与企业和解、经营者自律、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记者:2012年,青州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如何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维权工作?
柴浚川:今年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履行职能,强化服务,关注民生,保障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要畅通维权渠道,创新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联络点工作制度,构建12315新型执法服务体系,大力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把“两站”融入政府社区服务工作,建设样板消协分会、样板“两站”,促进“一会两站”功能完善提升。
其次,要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养老、家政、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家电下乡”商品维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服务领域行业行为。继续推进美容行业“五项规范”落实,逐步推开婚庆礼仪服务业监管规范。对房地产、银行、保险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服务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调查评议。
另外,要加强自身建设,营造良好维权氛围。不断加大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做到“服好务、搭好桥、维好权”。将传统维权模式与信息化技术手段相结合,不断提高维权的能力和效率。把服务贯穿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过程,把12315建设成为信息互动、畅通民意、接受监督、解决问题的平台。
编辑:jrq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