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首页 |新闻中心|青州人文|青州书画|青州风光|青州房产|青州名流|书记专题|市长专题|青州挂失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商讯 > 6月1日起,山东交通违法逾期不缴罚款将加收滞纳金
6月1日起,山东交通违法逾期不缴罚款将加收滞纳金
来源:今日青州网      时间:2020-05-09 17:19:17      
内容摘要:不到审车时间不处理违法或将成为历史。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6月1日起,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对逾期未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行为加收滞纳金。目前,此项新规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4月中旬,公安


不到审车时间不处理违法或将成为历史。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6月1日起,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对逾期未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行为加收滞纳金。目前,此项新规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4月中旬,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定已于5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根据新的交通情况变化,新规定明确交通违法可以异地处理,打破了交通违法处理的地域界限,交通违法实现了在国内任一地点处理。
此外,对于长期存在的交通违法抓拍迟迟不处理,以至于频频出现记分上百分,罚款数万元的违法大户出现等现象。新规定也明确,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对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公告方式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规定明确了加处罚款总数额不超过处罚金额。对逾期未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追缴滞纳金早有规定,只是没有推行。此次,公安部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给了追加滞纳金契机。
5月7日下午,烟台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通知,6月1日起,对逾期未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将加收滞纳金。这就意味着,从6月1日开始,如果再有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并缴纳罚款,将追加滞纳金。
举例说明,小明因为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如果未按照规定在30日内缴纳罚款,那么从31日起,将每天加收3%,也就是6元的滞纳金,缓交一天追加6元,以此类推,滞纳金总额不超过200元。如此一来,被抓拍后迟迟不处理,等着审车前一起处理已然行不通。
                                                                               来源:山东公安

编辑:今日青州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今日青州、今日青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闻热线:0536-3233110       邮箱:qzjrqzw@163.com
 
  上一篇:    下一篇:
 
 
综合商讯    
青州市公告挂失... 11-30
青岛科技大学暑... 08-15
青州市医保局开... 12-02
《潍坊日报今日... 02-11
潍坊市12345政务... 12-16
2022年全市中小... 12-16
青州这里将建消... 12-16
【惠企便民·人... 12-10
   
探踪云门山 08-14
王翔千、王振千... 07-20
青州老庄王氏宗... 04-08
走进平安庄 10-14
探听,来自偶园... 10-10
青州历史考古研... 03-29
法伟堂乡试朱卷考 03-22
圣贤文脉 村志... 03-01
青州新闻    
青州经济开发区... 04-24
织密安全网 共... 04-24
山水·茅峪道地... 04-11
山东中医药大学... 04-11
青州市博物馆获... 04-11
青州博物馆获评... 04-11
2024年第一季度... 04-10
青州博物馆荣登... 04-10
《今日青州》电子版    
关于我们】- 【联系方法】- 【投稿信箱】-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今日青州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服务热线:0536-3233110 邮箱:wfrbjrqz@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市委院内档案局四楼 邮编:262500

版权所有 今日青州网 鲁ICP备12014985号

技术支持:710STU淄博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