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古城文化生活,进一步叫响“
青州古城”品牌,推动文化旅游发展,我市定于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举办2018“
青州古城过大年”活动,为确保2018“青州古城过大年”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特通告如下:
1、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1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四)期间,古城区域内主要街巷每天8:00-22:00实施三轮车、机动车禁行、禁停;3月2日(正月十五)古城区域内主要街巷每天8:00—22:00实施一切车辆禁行、禁停。机动车可停至古城第一停车场(阜财门外停车场)、古城第二停车场(南门地下停车场)、古城第三停车场(东夷文化广场东停车场)、古城第四停车场(高家亭巷停车场)、古城第五停车场(市府广场)、古城第六停车场(建设医院西停车场)、古城第七停车场(蚕厂北停车场)、云门剧院停车场。非机动车一律停入路牙石以上及附近停车场、空地、小区和小巷中。
期间为方便居民出行及游客游览,在古城景区开通电瓶观光车。
建议游客步行出游,机动车尽量不要驶入古城周边区域,驾驶人要服从执勤交警指挥,到指定停车场和规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2、严禁在活动区域出售烟花爆竹、火柴枪、氢气球、孔明灯等物品。
3、严禁在活动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禁止携带火柴枪等易燃易爆物品。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争做文明游客,严禁在路口、灯展处长时间聚集、逗留;严禁起哄、吵闹、拥挤;严禁散布涉恐、涉火灾、涉拥挤踩踏事故的谣言。
5、所有游客要服从执勤人员指挥,自觉遵守旅游秩序,遵纪守法,服从执勤人员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经劝告无效的,执勤人员将予以强制带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注意看管好个人随身物品和随行儿童,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现场执勤人员联系,妥善解决,发生意外情况,要保持镇静,自觉接受现场执勤人员的引导,有序、快速疏散。
青州市公安局
2018年2月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