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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青州”系列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今日青州网      时间:2018-09-27 09:59:54      
内容摘要: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升青州市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9月25日,青州市发改局正式启动诚信青州系列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评选诚信人物、诚信村(社区)、诚信企业,评选结果将纳入青州市公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升青州市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9月25日,青州市发改局正式启动“诚信青州”系列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评选“诚信人物”、“诚信村(社区)”、“诚信企业”,评选结果将纳入青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并计入信用档案。
  本次活动坚持广泛参与原则,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都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坚持公平、公正竞选原则,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活动投票平台,同时评选条件、入选名单将在信用青州网站、“信用青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报名方式:关注“信用青州”微信公众号,回复“诚信青州”即可报名参加或者通过所在主管部门报名参加。该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评选,每季度末前报名参加。
  联系电话:3822580,3822578
  邮箱:qzshxytx@163.com


青州市“诚信青州”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青州市《深入推进“诚信青州”建设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56号),在全社会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青州”系列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着力点,大力选树宣传一批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引领形成“重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社会氛围,更好地建设“诚信青州”。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分“诚信人物”、“诚信村(社区)”、“诚信企业”三个类别,对青州市内个人、企业、村(社区)进行评选。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
  四、评选标准
  (一)“诚信人物”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真诚待人,踏实干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诚实守信事绩突出;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邻里之间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不搬弄是非;遇事能为他人着想,不斤斤计较,互谅互让,关系融洽;
  5、信用观念强,征信状况良好,诚实无欺,重约守信,近三年内,无失信记录,在青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行政处罚记录,两年内无执法部门违法通报;
  6、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扶贫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诚信村(社区)”评选标准
  1、“两委”班子稳定、团结奋进、开拓进取,能带领全体村民勤劳致富;
  2、“两委”班子积极带动全村开展信用建设,引导村(社区)内群众讲诚信、企业诚信经营;
  3、信用宣传工作开展较好,村民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村风民风淳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村级财务制度健全,考评年度村两委无违规违纪事件,无非法集资、传销等非法金融活动;
  5、近三年内,社区、村两委及村干部无失信记录。
  (三)“诚信企业”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服从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坚持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责任活动;
  2、坚持诚实守信、文明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履约践诺;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近两年内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发生;
  4、近三年内,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以及金融、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诚信纳税、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相关监管部门无失信记录;
  5、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6、近一年内未接到有关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记录,在青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行政处罚记录。
  五、评选活动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选原则。评选条件在青州政府门户网站、信用青州网站、“信用青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二)广泛参与原则。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挖掘发现和初审推荐;市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可直接向市信用中心推荐诚信典型;个人可通过市信用中心邮箱推荐诚信典型或自荐。
  六、评选步骤
  (一)初评筛选。9月下旬,市发改局信用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开展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候选名单,并对外公示。
  (二)公示投票。10月上旬,在“信用青州”微信公众号开设“诚信青州”系列评选活动投票平台。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纸质、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宣传表彰。对“诚信青州”系列评选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加强社会宣传,对获得荣誉的个人、村(社区)、企业,将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向社会展示企业和群体、商户的诚信形象,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迅速开展本辖区内评选工作,动员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内个人、村(社区)、企业积极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确保评选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此次评选活动将纳入社会信用建设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评选活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诚信青州”系列评选,广泛调动个人、村(社区)、企业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氛围,逐步形成诚实守诺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认真归档复核。此次评选活动将纳入个人、村(社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市信用中心要及时完善诚信档案,并对荣获“诚信个人”“诚信村(社区)”“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出现失信、违法等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今日青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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