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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追授沈星同志“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来源:今日青州网      时间:2012-05-14 17:50:51      
内容摘要: 5月14日,青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青州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决定追授沈星同志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沈星,男,二炮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1981年6月出生,陕西...


    5月14日,青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青州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决定追授沈星同志“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沈星,男,二炮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1981年6月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2000年9月入伍,中共党员,上尉军衔,在读硕士研究生。
    2012年5月13日上午,初一学生王某在青州市区南阳河不慎落水,路经此处的沈星发现后,立即跳入水中奋力营救。沈星一次次将王某推出水面,由于河堤湿滑,又一次次滑入水中,他拼尽全身力气,最终将王某推上岸边,王某得救,自己却因耗尽体力沉入水中,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1岁。
    沈星同志是当代军人的优秀代表,业务精、素质高,平时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他用生命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表现出了革命军人在危急关头不怕牺牲、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弘扬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生动诠释了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
    经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沈星同志“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见义勇为奖金人民币壹万元。青州市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沈星同志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为建设平安和谐青州做出积极的贡献。     (记者张平) 
 

编辑:今日青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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