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获悉,
青州法院在辖区内新选任40名人民陪审员,另外,2010年5月任命的36名人民陪审员还在5年任期内。这样,
青州法院人民陪审员达到76名。
据介绍,凡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该院案件管辖地域范围内公民都可以应聘。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都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前期,符合条件的公民向青州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公民所在单位征得本人同意后,也可以书面形式向该院推荐,青州法院会同相关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该院提请相关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向社会公告。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一届任期为五年。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该院参照当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上岗前应当接受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据了解,这76名人民陪审员涵盖了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农民、退伍军人以及教育、医疗等各类专业,基层群众和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更加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记者郭庆滨)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