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
青州市某齿轮有限公司销售货物不及时开具发票申报纳税,而是自作聪明根据销项、进项随意调节纳税,致使当月少缴增值税31.03万元,日前已全部追缴入库。
检查人员在计算机选案分析中,通过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发现,该企业存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零低申报异常、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异常等信息,提示可能存在不计或者迟计销售收入、进项税额违规抵扣等疑点问题,检查人员遂决定深入该企业进一步调查核实。
首先,检查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然后,在企业财务人员的陪同下到产成品仓库实地查验,发现 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有较大差额,同时发现了仓库保管员制作的部分产成品出库单没有向财务部门报账,通过对出库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发现该企业2014年6月已发出产品182.53万元,没有在销售当月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少缴增值31.03万元,截止到检查日(2014年9月)也未开票申报纳税。
事实面前企业不得不承认,是在利用发出商品调节纳税,按规定补缴了税款并加收了罚款、滞纳金。事后该企业负责 人非常后悔,不该贪图一时之利不及时开票,现在不仅要补税罚款,还在客户和社会上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 (董汉军 王友)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