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积极规范全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
按照潍发改物价(2015)124号文件要求:基本收视维护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下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一、初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继续执行潍价费发(2010)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250元/户。二、基本收费维护费。居民用户继续执行潍价费发(2010)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第一终端数字信号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26元/机。第二、三终端数字型号基本收费维护费由每月8元/机调整到每月5元/机。第四终端以上执行第一终端收费标准。三、数字机顶盒费用。各类机顶盒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四、补领机顶盒IC卡费用。因损坏、丢失而申领补领机顶盒IC卡的,收费标准由40元/卡调整为12元/卡。五、取消重新开通收费项目。取消潍价费发(2010)18号文件规定的,欠费中断信号重新开通每次30元/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用户因欠费中断信号而重新开通的,免费办理。用户移机、停机、复机、过户等不得收取费用。六、数字电视基本收视频道。经营者应提供包括中央、省、市各套电视节目在内,不少于60个数字电视频道的基本收视维护服务。 (张辉)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