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文明委传来喜讯,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跻身潍坊市四个省级文明单位之一。
近年来,
青州市交通局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行业文明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实现了行业管理与文明建设共促共建,在全行业掀起了文明交通建设高潮。一是领导重视,把文明创建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二是围绕中心抓文明创建工作,农村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顺利通过验收,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稳步推进,文明窗口创建、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第一书记”村帮扶共建、精准扶贫等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抓载体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进展顺利,纯电动公交车引进工作稳步推进,公共自行车建设成绩显著,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为主体的多元化绿色交通体系。
交通运输服务性的这一基本属性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高度一致。面向“十三五”,交通运输行业将紧紧围绕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一核心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服务问题,抓住提升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使交通运输发展的巨大成就与时俱进地转化成社会的认可度和行业的美誉度。(刘国磊)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