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一样吗?
答:我市自2011年4月1日全面启动新农保工作,当时也包含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这两项保险合起来叫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问:今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等文件要求,今年的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3、问:五保户、低保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养老金?
答: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不可以享受政府代缴,但个人可以按100元档次缴费。
4、问:如果连续缴费15年以上政府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满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比例增加一个百分点。
5、问:假设在缴费过程中突然身故的,缴费部分还退吗?
答:退!自2014年2月21日起,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包括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就是说,以后政府补贴也可以继承了。
6、问:今年59周岁,未缴费,明年60周岁到年龄是否可以领取?如果不能可以补缴吗?
答:按照规定,2011年4月1日前年龄不足60周岁的,必须缴费才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可以补缴,但要在本年度缴费期才可以补缴。
7、问:当前的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多少元?
答:自2014年5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75元。
8、问:听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有丧葬费制度了,有这回事吗?
答:有!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后,亲属在30日内到人社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500元丧葬补助金。超过时限就没有了。
9、问:由于未申报领取养老金,而错过发放的60周岁以上人员,是否可以补发?
答:不可以。按经办规程规定,须从申报下月开始发放。
10、问:迟报死亡、冒领养老金应负什么责任?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推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为了您和您的家人晚年能有一个好的保障。希望广大村(居)民积极参保,把握好国家的这项惠农政策。
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2014年12月15日,请尚未缴费的村(居)民直接到社保局农保办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影响待遇领取。
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4年12月1日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