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古城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确保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青州市公安局将对古城旅游景区有关路段实行限行禁停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古城旅游景区范围内的仓巷、参府街、南营街等3个路段采取限行禁停措施。
二、限行时间
5月1日—10月31日,每天8:00—21:00;
11月1日—4月30日,每天8:30—20:00。
三、限行对象及通行证办理
在规定的时间,路段内对过往机动车辆进行限行、禁停。
青州古城内业户和居民驾驶车辆进入古城的,必须凭由青州市公安局古城治安管理办公室核发的通行证出入,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含有通行证的车辆)通行。
凡进入古城的车辆时速限制在20公里以内,严禁鸣笛。
四、车辆停放规定
进入青州古城旅游的游客一律将车辆停放在古城停车场内。
居民和业户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停放的,可将车辆停放在古城内指定的停车场,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两轮、三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一律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在古城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各行其道,严格按照本通告执行,凡违反本通告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6年9月23日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