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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住房公积金窗口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来源:今日青州网      时间:2015-05-13 17:47:01      
内容摘要: 根据上级要求,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自5月1日起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


    根据上级要求,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自5月1日起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1、本人及配偶无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2、本人及配偶无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其中: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2、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如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可以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如不能提供的,每年职工及其配偶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邱建华)

编辑:今日青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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