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家成立于1991年的市属国有企业——深圳龙岗天利华实业开发公司(化名),其工商登记状态的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社会关注。该公司因涉及相关诉讼,在核查自身工商信息时,发现其登记状态自1996年起即处于“注销”标记,而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要件始终由上级主管单位保存,企业土地、物业等资产亦持续由企业留守人员管理维护。针对这一长达近三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已正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希望依法厘清登记状态,恢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据企业方面反映,天利华公司1996年因计划将注册地从龙岗区迁移至深圳市区,启动了相关迁移程序。由于历史原因,该迁移未能在迁入地最终完成登记,相关档案及营业执照随后被退回至原登记机关。然而,在工商登记系统的信息更新中,该企业被标记为“注销”状态,导致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登记层面与实际经营、资产管护事实产生长达三十年的“错位”。
在此期间,企业一直由上级国资单位代管,名下位于龙岗区的约4万平方米产业用地及7000余平方米宿舍物业,由9名历史遗留员工长期负责现场看护与维护。企业工商登记状态的异常,使得资产权属和员工权益保障面临潜在法律风险,也成为企业盘活的障碍。
在对历史档案的梳理中,企业方面提出,1996年办理的迁移程序中,原登记机关以“迁出注销”方式处理了企业的法人资格,但当时并未依法完成注销登记所需的清算、公告、债权债务处理等法定程序,企业公章、执照亦未被收缴。企业认为,该操作混淆了“迁移”与“注销”两个不同的行政程序,属于适用法律依据不当。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前期沟通中曾回复称,该业务办理符合当时施行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但企业方面认为,这一回应未能充分回应其关于程序适用和法律依据的具体质疑,希望直接给予企业更详尽、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解释。
基于上述情况,企业申请人日前正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四项请求:
第一,请求由深圳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处理该事项,对1996年的登记程序进行全面复查,逐项核对法律要件,并就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专业研判;
第二,请求市局安排当面沟通,对企业提出的各项疑问逐条给予书面答复,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和透明度;
第三,鉴于迁移程序未最终完成、档案与执照均已退回,请求依法启动行政自我纠错程序,纠正不当登记,恢复企业在迁移前的法人状态,并对后续未尽事项予以补正;
第四,建议将复查情况通报深圳市国资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企业方面表示,其核心诉求并非寻求特殊照顾,而是希望行政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使企业的登记状态回归真实的法律面貌,从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员工合法权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尚未就此要求作出正式公开回应。恳请对于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问题,秉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既尊重历史,也着眼现实,确保行政行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一家企业三十年的登记状态“错位”,既是行政管理精细化进程中的一个缩影,也考验着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与担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厘清事实、依法纠偏,不仅是对一家国有企业、九名员工合法权益的回应,更是对法治精神和政府公信力的维护。期待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让企业在登记簿上恢复应有的法律身份,让国有资产和职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编辑:fabure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