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的“安居梦”更近了
青州经济房廉租房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585户困难户搬新居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3月7日,记者从
青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在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丽晶家园经适房525套,廉租房60套已达到预售条件,现处于群众申报报名阶段,年底前将竣工交付使用,随着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及廉租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市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经济适用房:平稳中顺利进行
从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以来,经济适用房就此进入中国城市居民的视野。2007年,经济适用房被定位为“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因此,经济适用房成为了圆低收入家庭“家园梦”的重要方式。
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城镇住房体系的主要途径。青州市对经济适用房建设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去年,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为重点,将经适房建设列入市重点工程开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土地供应政策,优先保障供应,确保了经适房住房工程按期建设。
据青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提供的资料显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位于经济开发区十八里屯丽晶家园(原十八里屯师范学校),其中经适房525套,廉租房60套。经济适用房户型为二室一厅,主房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
经适房工程自去年开工建设以来,工程进展非常顺利,主体工程已完成过半。今年6月将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主体工程,并进入装修阶段,附属配套工程也要同步跟进,同时加快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年底有望交付使用。
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审核及摇号确定资格后,预交6万元首付款,剩余款项在发放房产证前一并结清。
经济适用房最终销售价格由物价局、房管局依据《青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廉租房建设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起着重要作用。
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分配地域范围:东至长深高速、西至仰天山路、北至高铁线、南至新南环路。廉租住房为一室一厅,主房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201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收入标准为19132元);(2)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包括宅基地)面积合并计算;(3)申请人须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分配区域内常驻户口,其他家庭成员须为分配区域内常驻人口,且须居住一年以上;(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5)符合本条(1)、(2)、(3)款规定、30 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6)廉租住房申请人必须为低保人员。
廉租住房补贴:
220户符合条件者可享受
就廉租住房补贴问题,市房管局副局长文福明向记者介绍,廉租补贴申领地域范围东至长深高速、西至仰天山路、北至高铁线、南至新南环路。全市共220户。 申请谦租住房者可在3月15日之前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11年度城镇低保人员;2、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包括宅基地)面积合并计算;3、申请家庭成员全部须为申领区域内常驻户口,且须居住一年以上;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编辑:jrq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