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庆滨
通讯员 安兆宝
手握法槌的她,庄重威严;日常生活中的她,温和恬静。身为一名刑事女法官,她身上有着特殊的气质:在惩治犯罪份子时,她不忘帮其重塑人生。可面对当事人时,她用司法的温情解开心结。她,就是
青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徐宁。
刑法的作用不止在于惩恶扬善,也包括校正偏离轨道的人生。作为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徐宁深知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今后的影响。为此,她每次开庭都要对被告人进行一次“例行”的法庭教育,让被告人陈述其内心感受和思想认识,然后针对其在法庭上的表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最大程度地教育感化被告人,使其不仅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真诚地认罪悔过,也能感受到法律对悔罪者的挽救和包容,重拾生活信心,重新融入社会。
当然,刑事法官在办案中也会遇到不少烦恼,除了性格偏执的被告人,他们还要面对情绪激动的刑事被害人。对于这些烦恼,徐宁从不选择躲避,而是选择继续从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用司法的温情引导双方作出最佳选择。
2017年初,霍某醉酒驾驶轿车与另一辆轿车相撞,致使搭乘后车的两个女孩冀某、冯某严重受伤(重伤二级)。交警部门认定霍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冀某、冯某两个农村家庭为救治伤者花费了高额医疗费。审理过程中,徐宁建议双方就赔偿部分进行刑事和解,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却产生很大争议。在徐宁的苦心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霍某分别赔偿冀某、冯某50万元和40万元,并取得了二人谅解。两家为了表达谢意,给徐宁送上一面绣着“秉公执法、大公无私”的锦旗,并送来一封感谢信,感谢徐宁帮她们要到赔偿款。
刑事审判经常会涉及民事赔偿。在徐宁看来,要想取得更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刑事法官就不能孤立地看待刑事案件,更不能为了追求快速结案而忽略了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及时保护,为此,她在繁忙的工作间隙中自觉加强民事赔偿法律法规的学习,求教和总结民事赔偿的调解技巧,尽可能地实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入职以来,徐宁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获得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她说,荣誉是鼓励,也是鞭策,她会坚持寓教于审、法理结合,继续把司法的温情传递下去。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