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落实
青州市委“一二四三”发展战略,促进
青州“五强四宜”城市建设,更好地服务青州经济发展,青州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实现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在司法活动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与高效司法、依法裁判与多元化解的有机统一。受理案件时,要帮助当事人算好“诉讼风险五笔账”,引导当事人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坚决防止判了一起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批失业者现象。
准确把握司法需求,促进经济发展质效的同步提升。依法保障创新驱动,保护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人才引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依法化解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债权债务纠纷,促进特色产业和品牌农业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妥善审理商品流通领域引发的各类纠纷,做好物流、金融、电商等热点领域的消费维权;结合旅游强市建设目标,有效化解旅游合同纠纷,依法保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行业服务规范化,为全市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和5A级景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慎重执行涉企案件,促进涉案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帮助申请执行的成长型企业实现债权,严厉惩治被执行人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对涉案众多或暂时出现资金困难但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企业,慎重使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对“僵尸”企业,坚持多破产重整、少破产清算,避免因企业倒闭破产带来职工下岗、银行债权落空、影响社会稳定等社会连锁反应。
积极延伸审判服务,做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各项便民措施。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推进经济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支持和促进经济纠纷化解的主体多元化、方式社会化、机制多样化,妥善化解中小微企业中的劳资纠纷以及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难点问题;畅通涉企信息交流,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预测处突机制,重大案件立案后及时向市委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便民机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自觉深入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不断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自觉性和针对性。(记者张平 通讯员隋海风)
编辑:今日青州网